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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听课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转变学校工作作风,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建立健全我校领导听课制度。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4个学时。 (二)主管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8个学时。 (三)教务处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10学时。 (四)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听课,不作时间安排。 三、听课要求 听课重点为中专班课程。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四、听课管理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笔记》并交教务处保管,《听课笔记》由教务处统一印发。 听课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填写《听课笔记》: 课堂实际情况分别按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栏目中的指标填写评价结果。同时请认真填写 “评语”栏。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1、《听课笔记》的领取: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门将本学期听课人员名单交到教务处,同时领取空白的《听课笔记》,并发放到相关领导干部手中。 2、《听课笔记》的保存: 每学期末收取本学期的《听课笔记》。听课人员的《听课笔记》由教务处保存。 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执行听课制度。教务处将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听课结果的处理意见 (一)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二)教务处应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并及时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 六、教务处根据本制度建立相应的听课安排,并组织教师相互观摩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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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hangjia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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