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本校网站正式开通,网址http://www.byxzjzx.cn
另博野职教中心网站留言区现已开通,访客可通过访客留言区反馈信息,企业可通过企业留言区提交企业反馈信息。谢谢你关注本校动态


11月4日,河北省畅捷通杯中职会计电算化大赛圆满结束。全省300名选手参加,博野职教中心代表队6名同学奋力拼搏,获团体二等奖,位列保定市各队最好成绩,其中甄依凡同学获个人一等奖,王子依、孙兆千获个人二等奖,李欢、靳干爽、刘玉洁获三等奖。
·机械加工技术
·高级技工班
·会计
·汽车制造与检修
·社会文化艺术
·美术班
·电子商务
你希望本站提供的服务是什么?
1.更多的教育信息
2.更多学校的情况
3.更多的教师信息
4.更多的学生信息
5.更多的就业信息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

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工程

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试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091111

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省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规范学分制的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有关学分制文件和河北省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学分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分的构成

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3年,允许学生采用工学交替的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学生申请毕业时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170个。

学生的总学分由公共课学分、专业课学分与实践课学分所组成。

1、公共课学分。公共课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各专业情况统一设置的课程,包括公民道德与法律、农村经济与社会、党的理论与基础知识、创新与创业指导、普通话与应用文、农村实用英语、农村实用数学、农村实用化学、农村信息技术、卫生与健康,共计50个学分,所有学生均应按量完成。

2、专业课学分。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学员掌握专业基本知识与专业基本技能所必须学习的专业课程,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相关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统一设置;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生涯发展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的专业课程,由各个学校根据所在区域和各个教学点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考虑学生从事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兴趣与需求灵活设置。学生申请毕业时,其获得的专业课总学分不得低于60个。

3、实践课学分。实践课是指学生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在专业课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相关领域生产经营与技术推广等活动,总学分为60个,所有学生均应按量完成。

二、学分的计算

学分是衡量学员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员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师工作量的主要依据。学分的计算以学时为单位,各类课程均以18个学时为1个学分。

三、学分的认定

1、学生根据学校和教学点的公共课和专业课安排表学习相关课程,通过该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后,由任课教师将评定成绩提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2、学生实践课学分的获得依据是学生在一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等结合所学专业进行实践活动的具体情况。学生坚持实践第一的理念,在学期间确定并实施了一定的生产经营项目,并在毕业时扩大了规模、提高了产量、提升了品质、增加了收入,则获得相应的学分;凡在学期间没有实施一定的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在正常条件下生产经营水平没有提高的,扣除全部或部分实践课学分。学生实践课的学分,由学校实践教学评价工作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必要时可以征求其同班同学的意见,然后提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3、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对学生的全部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添加到学生的学分档案中。

四、学分的置换

1、学生在学期间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各专业、工种技师及其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可以置换成实践学分。

2、获得高级农艺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级相应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凭证书置换8个学分;获得农艺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级相应职称)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同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凭证书置换6个学分;获得农民技术员(或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评证书置换3个学分。

五、学分的补修

1、学生如因工作或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时参加终结性考试而不能获得相关学分的,可以申请缓考。学生缓考必须通过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批。缓考随下一学年的同一课程考试进行。

2、学生所学课程若考核不及格而无法获得学分的,应补修该课程并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参加一次同一课程的考试作为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可在毕业前再申请参加一次毕业补考。

3、缓考、补考及格后都可以认定学分,认定程序与正常考试成绩认定学分相同。

六、学分的奖励

1、学生在学期间获得优异的生产经营业绩,或者技术推广成绩显著,或者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成果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种荣誉称号,可以获得3-8个奖励学分,记入实践课的学分,累计在总学分当中。

2、各级各类奖励学分的数额和评定方法,由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学分的管理

1、学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建立学分档案,档案中明确学生的专业、入学时间、基本学制、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等基本情况。

2、学校在每学年初向学生发布学分累计情况。

3、学生获得的总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数时可以申请毕业。学生申请毕业须填写毕业申请表,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与学校主管校长审核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

教学点管理办法

教学点是开展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工程”的承接载体,也是教学工作实施的重要基础。为保证教学点的建设,提高教学的管理水平,制定教学点管理办法如下。

一、教学点的基本条件

教学点根据学生的数量分布、生产经营专业化程度、区域产业结构等设置在县城、乡镇或村庄。承办单位可以是县级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尽量利用乡镇成人学校和闲置的中小学校舍作为教学点。

教学点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当地政府或单位重视,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意识强,愿意与学校合作开展对当地农村干部和农村创业人才的培养。

2、当地产业特色明显,具有开展高品质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

3、当地学生相对集中,有一定学员规模,每个专业招生一般能达到50名以上。

4、当地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高,对知识和技术的学习有强烈渴求。

5、当地有良好的教学场所,能较好地实施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

二、教学点的遴选与确定程序

教学点的遴选与确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申办单位提出设立教学点的书面申请。

2、学校对申办单位的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并决定。

4、学校与申办单位签定教学点工作协议。

5、学校进行审核。

6、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教学点的管理

1、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各教学点的管理工作。

2、各教学点的承办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点的管理工作。

3、学校要定期进行教学点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其做好工作。

4、教学点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教学点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后勤保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认真落实学校关于送教下乡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的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受理报名工作。

(4)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

(5)组建班级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对其进行培养并指导工作。

(6)协助学校及教师组织对学生的考核评定,协助学校做好对教师的业务考核。

(7)负责学生的考勤、课堂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8)加强班级建设,创建班风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氛围浓的优秀班级。

(9)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学校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各教学点的工作,指导各教学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学点负责人会议,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7、学校要定期对各教学点的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学点,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问题突出、影响较差的教学点,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合作关系。

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为保证各教学点的教学秩序,制定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如下。

一、课堂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文明、严肃、整洁。学生应衣着干净、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上课。

二、每次上课前,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任何一节课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15 分钟者,以旷课记。

三、学生要在课前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如教材、笔记本、文具等。值日生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如:擦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放教学仪器设备等。

四、学生不得带小孩进入课堂。

五、学生在课堂上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乱扔纸屑及杂物

六、学生不准代替他人听课

七、学生因故不能坚持正常上课,必须在课前将书面请假条交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特殊情况时,打电话请假和捎口信请假无效。

八、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课,做好笔记,不得随意谈话或作影响他人听课的动作。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学生有问题提出,须举手示意并经任课教师同意。

九、上课期间师生应自觉关闭手机,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学生每次上课都要在学生考勤表中签字。

十一、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要严肃课堂纪律,要有当堂教案,要有适当板书。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任课教师应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十二、任课教师要在学生考核表内如实记载学生迟到、请假和缺课等出勤情况,记载当天授课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学生的出勤情况要与该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挂钩。

十三、教师要根据课程及学生情况,布置形式多样的作业,并按时检查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

十四、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对于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对其批评教育,维护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

十五、在教师上课时间内,除教学督导及有关人员听课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课堂;未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不可中途擅自出入课堂。 

&, lt;,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t; mso-spacerun: 'yes'">

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实践课的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为加强各专业学生实践课的教学管理,保证实践课的教学质量,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能力培养的原则;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原则;坚持教师指导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业能力和技术推广能力,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农村生产经营相结合,提高学生致富能力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实践教学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结合专业特点,不断吸收当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新成果,更新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和结构,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的实践课程体系。

二、实践课的设置

(一)实践课的设置必须符合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一是附属于专业课的教学实验或教学实习。任课教师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特点和生产经营情况,结合专业课程目标要求确定实践内容,使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生产经营实际,取得一定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二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促进生产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核心的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生产经营等活动。学校要在学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确定和实施的专业化生产经营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和技术推广活动,使学生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技术推广能力、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组织实践教学必须以相关的教学文件为依据。

1、实践教学大纲

实践教学大纲是实践教学必备的教学文件,凡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生产经营、技术推广、管理实务等)必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附属于专业课的实践性教学,其实践教学大纲可附在该课程的实施性教学大纲后。

实践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学任务与基本要求,实践项目名称、内容、学时与学分、实施方式、考核办法等。

2、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性教学计划是开展实践性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学校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组织相关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学前编制完成。实践教学的进程必须按计划执行,以确保实践教学的规范运行和教学质量。

3、教材和指导书

各专业的实践课应选用合适的相关教材和指导书,或编写符合实际的校本实践教材和指导书。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实践名称、目的要求、实践内容、方法、实践场所、实践报告、成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考核办法等。

4、实践教学总结

某项实践教学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在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实践教学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教学实施方式、教学地点、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安排与教学过程总结、完成情况、教学成绩评定方式及结果分析总结,教学设施情况总结、改进建议等。

三、实践教学的实施

(一)实践教学采用学生分散进行的方式。学校和任课教师必须对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做到“学生分散实践经营,教师全程跟踪服务”。

(二)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场所)应设在学生自己经营的种植、养殖、农业生产等现实场所;暂时没有生产经营项目但准备从事相关产业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点负责人共同协调安排。学校和教学点负责人必须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实践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做好记录,以便对学生进行分类指导。

(三)加强实践教学的全过程管理。学校要在学生实习前明确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通过巡回指导、当面讲解、电话答疑或网络视频答疑等多种形式,解决学生在农业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实习结束后,对学生的实习日志、报告和总结认真评价,并对实践成果进行测评。

四、考核与评价

(一)学校成立学生实践教学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测评。实践课的成绩要单独考核,单独记载。没有实施一定的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在正常条件下生产经营水平没有提高的,扣除全部或部分实践课学分。

(二)实践课的成绩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撰写的日志、实习报告、实践成果,分优(90-100分)、良(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低于60分)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习日志占30%,实习报告占30%,实践成果占40%

(三)评价标准

优秀: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践教学大纲的全部要求;实习日志清楚、详细、具体;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生产经营问题,有一定独立见解;在实践成果测评中成绩为优秀。

良好: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践教学大纲的全部要求;实习日志详细、具体;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在实践成果测评中成绩为良好。

及格: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践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有实习日志;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在实践成果测评中成绩为及格。

不及格:未达到实践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没有实习日志;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在实践成果测评中成绩为不及格。

(四)实践成果测评

(一)测评等级

由于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工学结合模式,学校实践教学评价工作小组要对学生每个学习阶段专业实践课程进行成果测评,其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生产经营水平、现代农业技术推广能力、管理水平和带领广大农民发家致富能力。实践成果测评采用优(90-100分)、良(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低于60分)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二)测评内容

在学习期间就对某专业实践教学成果的评价内容要从各教学点实际出发,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农业生产经营产业的学生通过实践教学在产量、规模、效益上的变化。

2、没有生产经营项目的学生,通过学习和实践,从事和创建了自己的产业并走上致富道路的情况。

3、对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和推广情况。

4、农村产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村级管理水平,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提高情况。

(三)测评标准

评价小组通过巡回检查、调查、座谈、查看实习日志和产量、规模、效益、技术推广等原始资料,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优秀:入学前或在学期间创建了自己的产业,并有一定规模;学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自己的产业产量有大幅提高,或规模明显扩大,或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推广和应用了新技术、新成果,并带动了周边发展;在村级管理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受到群众的肯定。

良好:实习结束后,创建了自己的产业;自己的产业产量明显提高或规模有扩大或经济效益有提高;应用了新技术、新成果;在村级管理中管理水平有提高,受到群众的支持。

及格:没有产业的学生积极参与到实践中,并准备创建自己的项目;自己的产业产量有提高或规模有扩大或经济效益有增加;在村级管理中管理水平有提高。

不及格:没有自己的产业,也不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自己经营的项目产量、规模、效益没有变化;村级管理中管理水平没有提高。

(四)测评实施

学生在毕业前一年的最后一学期学生提出生产经营成果考核申请,由学校学生实践成果测评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每个学习阶段专业实践成果的测评结果和综合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教学条件保障实施意见

 为了满足受教育者的学习需求,保证各学校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教学条件保障实施意见如下。

 一、行政组织保障

 1、成立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对学校送教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建各级相应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制定送教下乡有关规章制度。

2、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其职责是:起草规章制度。管理教学点及班主任。安排教学人员。实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与送教下乡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为学校的综合管理部门。

3、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学校可在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下设若干教研室,负责编制、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管理。

4、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的班主任队伍。从各教学点选聘一部分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作为班主任。班主任在学校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并协助任课老师做好各教学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建立一支优秀的班干部队伍。建立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选拔一批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组建立精干的班级管理队伍,协助教学点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二、师资队伍保障

1、创建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强,特别是具有一支熟悉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热爱农业,关心“三农”,真正能为广大农民解决生活和生产中难题的专业教师队伍,是确保送教下乡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开展送教下乡的学校必须精心打造师资队伍,除具备一支素质优良的公共课教师队伍外,更要具备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的“双师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队伍。

2、开展深入细致的农村调研活动是做好送教下乡教学工作的前提。所有参与送教下乡的骨干教师在教学前要深入农村和农业生产一线广泛解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现实,了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了解学生开展专业化生产经营和推进职业生涯发展的实际需求,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聘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作为兼职教师,建设一支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师资队伍。

三、教学设施保障 

1、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各教学点要提供相对固定的教室。按照交通便利、距离就近的原则,根据各教学点的实际情况,可利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会议室、中小学合并后的空闲教室、乡镇成人学校的教室等作为送教下乡的教室。教室内桌凳、黑板、照明设施齐全,有电源和网络接口,通风透光条件良好,一般能容纳不低于50人听课。教室建筑结构牢固,严禁利用简易房或危房作为教室。

2、有必要的交通和通讯设备。要配备送教下乡的专用汽车,满足送教下乡的教学需要。要建立学校与各教学点的视频联系网络,以便于学校对各教学点的教学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3、有齐全的教学仪器设备。除传统的挂图、标本、幻灯机及常规仪器设备外,还要配备笔记本电脑、数字化投影仪等设备,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

4、有必需的实验实习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流动实验车和流动机房,满足实验课的需要。

5、有相对固定的实践教学场所。利用农户的责任田、果园和饲养场等作为实践课的教学基地。教学和生产实习基地要选择哪些规模和规范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种植和养殖户。

四、教学管理保障

1、制度管理学校对教学工作实施宏观管理,把教材、教师、学生、课程四方面要素进行合理组合,制定关于教师管理、教学管理、教学点管理、班主任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一系列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为各个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奠定制度基础。

2、过程管理。学校有关处、室根据上级行政部门颁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结合本校和各教学点实际情况,制定独立、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科学选择教材,同时组织开发校本课程和编写校本教材。在教学工作中必须注意抓好“四个环节”,即准备工作环节、初期安排环节、中期检查环节和工作总结环节。做到“六个落实”,即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教师落实、、场所落实、考核落实、经费落实。

3、督导管理。成立教学监督指导委员会,聘任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加强对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教学监督与指导完善教案检查、听课、评课、学生座谈、作业检查、学生听课日志和实践日志检查、学生试卷检查、学生生产现场考察、听取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意见等一系列质量控制的措施。

4、评价管理。根据涉农创业人员应具有的能力结构确定教学考核的内容和项目,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教学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技能理论性技能实践的指导和管理,考核要有实报告或成果,由专业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做好记录,按教学考核记入课程学分成绩。同时,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制定综合实践能力考评方案,由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指导教师联合考核,考核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工作实绩。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意见

为促进和规范我省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工作,全面提高“双带头人”培养质量,推进“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提出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对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质量评估,必须充分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结合专业特点,注重职业教育的本质和内涵。要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紧紧扣住“教学质量”这一核心,抓住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既注重结果又注重过程,制定明确具体的目标,采取简洁可行的手段,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达到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

二、评估内容

    (一)领导高度重视

1、学校所在县(市、区)建立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学校所在县(市、区)有关领导积极协调好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工作,并经常指导、检查此项工作。

(二)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

1、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熟悉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培养目标和总体要求,了解各个专业和各个教学点的建设现状,对各个专业和各个教学点的发展规划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清晰、明确的考虑。

2、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经常自觉深入到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育教学改革第一线进行研究和开展实际工作,是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的带头人。

3、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教学点负责人紧密团结,人员构成合理,工作务实,有开拓精神,在群众有较高威信。

4、学校中层管理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精干,对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工作和校长的思路认识清晰、明确、统一,工作坚定、有力、扎实。

5、在学人数基本稳定,办学规模逐年扩大。

(三)教学目标清晰明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学工作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实习相统一。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大纲所确定的教学目标定位准确,符合受教育者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和搞好专业化生产经营的需求,岗位指向明确。

3、依托专业做好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 

4、注重学生岗位实践成果,做到学生生产经营规模要扩大,产品质量要提升,市场运作能力要提高,带动作用要明显。

5、重视科学研究工作,有相关的课题,将科学研究和学生常规管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社会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

(四)不断加强专业建设

1、各专业要经过社会调研和充分论证,能够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

2、各专业有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专业教室,有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实习工位、实习设备以及实习场所。

3、各专业有一定比例外聘的高级农艺师、牧医师、经济师等专家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

(五)教学管理严格规范

1、日常教学管理严密,常规教学管理文件齐全。

2、实践课有明确的教学大纲、指导书和活动计划、安排等。

3、各专业和各教学点能够结合区域特点不断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体系。

4、学校有组织地发动广大教师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实验。专业课改革突出工作导向、行动导向和过程导向,不断强化学生的职业培力培养。公共课改革坚持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职业生涯发展服务的方向,改革效果突出。

5、在使用国家和省规划教材的基础上,有组织地有计划地开发校本课程,使教师进行校本教材的编写和规范使用形成鲜明的校本教学特色。

(六)教学条件完备

1、各类课程的教师学历达标率在90%以上,有高级职称20%以上,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且各专业有1-2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为专业带头人。

2、班主任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工作认真负责。

3、在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带动下,学校有专业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的培训计划且付诸实施,培训效果好。

4、各专业都有能实现教、学、做合一的专业实训实习场所,实验设备能满足学生的分组实训需要,实训、实验设备管理规范,设备使用率高,并可以接受学生来校进行专业实验活动。

5、有常年对学生开放的图书馆,要求藏书1万册以上,其中专业图书不少于20%,并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和报刊杂志。

6、有专用汽车、笔记本电脑、数字投影仪等。

7、教学档案种类齐全,保管规范。

(七)信息化建设状况良好

1、学校有内容充实的校园网,可以在校外任何终端通过互联网进入校园网查看其各种公共内容。

2、校园网覆盖学校大部分教学场所和管理科室、部门。

3、学生教学用计算机达生均0.1台以上。

4、教师应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水平较高。

(八)注重学校文化建设

1、学校和各教学点具有一定的文化氛围和地域特色,学风、教风、校风端正。

2、各班级建有党支部、团支部等组织,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办有黑板报、橱窗等。

3、学校、各教学点和学生普遍关注卫生与健康工作。

4、重视学校和教学点安全工作,有安全制度,有安全讲座、安全演练和日常检查,各班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估方法

1学校自查。各学校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评估内容,组织人员对本校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2材料预审。学校自查结束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材料预审,确定评估名单。

3实地考察。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出专家组对申请教学评估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参观有关设施、与师生座谈、听课、查阅资料等。

4综合评审。专家组对所获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审结论,并与学校交换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5、通报评估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结论予以通报,对优秀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学校进行点名批评。

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试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和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是教学信息反馈的重要途径。为规范考试管理,做好考试工作,客观、准确地检验教和学的效果,近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优良的考风、学风,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考试指考试课程的终结性考核。考试是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检查与评定的手段,是教与学两个方面的深化与提高。考试主要是考察学生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掌握知识的数量和质量、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通过考试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认定学生是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凡属于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考试科目,都必须按本规定要求进行考试。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四条 考试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有关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教学点。

第五条 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筹全程的考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考试的文件,检查考试纪律,认定考试违纪、作弊事实等。

第六条 各有关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该课程的考务工作,主要职责是:试卷的命题、审查、制卷,组织阅卷和成绩登记,试卷分析,汇总全系的考核成绩,评价考试质量等。

第三章  考试资格审查

第七条 学生修完一门课程,在过程性评价方面达到了该课程的基本要求,即获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开课学期未注册的学生无考试资格,不得参加各种考试。

第九条 在考试前两周,任课教师须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凡为参加过程性考核和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第十条 各考点班主任在考试前通知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章  考试方式和时间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组织闭卷考试时,学生除基本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工具等参加考试。组织开卷考试时,学生可以按有关规定携带必要的参考资料、根据等。

第十二条  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集中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可在学制有效期限内申请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可在毕业前再申请参加一次毕业补考。

第十三条 教师答疑。考试前,任课教师要安排好答疑,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

第五章  考试命题

第十八条 考试命题要求

1、命题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精心设计试题类型。

2、命题工作由学校相关教研室统一负责。已经建立试题库的课程,试卷从试题库抽取。

3、对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相同的课程,应做到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4、命题教师必须使用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范的试卷模板,语言规范,语法正确。

5、每门考试课程应有AB两套试卷(附加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其难易程度、题量和范围应相同,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

第十九条 命题原则

1、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题意明确,表述准确规范,给出条件充分,通俗易懂。

2、试题应以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的情况为重点,也应有一定份量的具有综合性和灵活性、创新性的试题。

3、试题要难易适中。

4、试题的知识覆盖面应达80%以上。

5、试题的题意应表述清楚,用字规范。

6、试题确定后非命题教师要试做,以检验试题的难易度及命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7、各相关教研室的命题工作要符合学校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试卷管理

第二十条 所有考试课程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送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要将验收合格的试卷妥善保管,并于考试前印刷封存;考试时,监考教师到学校有关管理部门领取并送回试卷。

第七章  考场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必须持有效考试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书桌右上角备查。迟到超过15分钟(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无故缺席者,该门课程视为旷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答卷前应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位置,写在其它地方的考卷按零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视为交卷(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再继续答题。

第二十五条 学生提前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拖延考试时间。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左顾右盼,未经允许不得互借文具,试卷下不得存垫任何物品。

第二十九条 学生参加考试除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

第三十条 学生参加闭卷考试时只准带入指定的物品,其它用品如手机、电子记事本、教材、笔记本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第三十一条 考试结束后,考试相关资料、草纸等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考试中,不得偷看、抄袭他人试卷,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偷看答卷、不得传递有关的资料、纸条及互相议论等。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考试中,不得在桌面,墙面、手上等处画写与考试有关内容。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考试中,不得借故离开考场,在考场外偷看或与其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闭卷考试中,不得翻看书籍、笔记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资料,考试中不得互相交换书籍、笔记本或有关考试的资料。

第三十六条 不得请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

第三十七条 不得涂改他人试卷姓名占为已有或互换姓名、试卷。

第三十八条 不得参与或组织团伙作弊。

第三十九条 考试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高科技电子设备。

第四十条 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有关人员登录其成绩时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考试中出现的其它违纪或作弊情节由学校有关部门认定并处理。

第八章  监考、巡考、举报制度

第四十二条 监考人员职责

1、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完成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前到学校有关管理部门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单,认真核对试卷科目。

3、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排好学生座位,检查、核对学生学生证,清点学生人数。迟到超过15分钟的学生不准其参加考试。并在试卷封皮上的监考记录一栏中注明该生姓名及“迟到”字样。

4、检查考场环境,对学生带入的教材、作业本等,应要求学生放到指定位置。

5、考试前提醒学生遵守考场纪律,宣读《考场规则》.如违犯按有关规定处理。

6、开考前5分钟由考场的监考人员共同拆开试卷的封皮,清点试卷份数及页数,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解决.没有特殊情况,皆应按时发放试卷。

7、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流动、交叉定位,以达到监考的最佳效果。

8、监考人员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不准与学生交谈,不准阅读书报,杂志及互相聊天,不准抄题、做题.不准提示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准离开考场,不准在此期间做其它工作.学生对试题有不清之处应通知主考教师当众答复。

9、监考人员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应当场宣布并没收违纪,作弊材料,在试卷总成绩栏内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同时填写《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表》一式三份,让违纪(作弊)学生签字后,连同违纪(作弊)材料一起送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签署有关意见。处理决定在考试结束后,向考点通报公布。监考人员应将“缺考(含迟到)”,“违纪或作弊”,学生名单如实填写在“监考记录”中。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准时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要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立即送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验收后将试卷按要求进行装订。

11、主考教师应在考试时到场,若承担监考任务同时需解决试题中问题时,可由巡考临时安排.并在考试中负责解决试题中出现的问题。

12、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考过程中应尽职尽责。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如发现监考教师不负责任,对违纪学生熟视无睹,姑息迁就,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重者通报批评并追究个人责任。对未按时参加监考工作的监考教师,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通报批评。对在监考中协同作弊的监考教师,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巡考负责制

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全校集中考试期间实行巡考负责制,并成立相应的巡考机构。

()校级主考机构

考试期间,主管校长任总主考,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成立若干巡考小组。巡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按巡考安排对所辖教学点的考试负责监督和指导。

2、监督和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有权予以撤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监督和检查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到岗情况。

4、监督和检查学生考试纪律情况,并对违纪学生予以处理。

5、监督和检查教学点内及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考务办公室

1、考务办公室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和相关教研室人员组成,负责考务工作,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提前准备好试卷和拟定好考试安排计划。

3、各参考班级按要求整理考场。

4、考场整理好后,实行相关考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发现不合格的考场要及时记录并负责整理到位。验收后再发现问题由验收人员负责。

5、考务人员每场考试提前4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准备好当场的考试试卷及有关物品。

6、负责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试卷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7、对本次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签署处理意见。

8、负责处理考试期间的各种突发事件。

第四十四条  建立群众监督和举报制度。

1、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试题问题,评分问题,命题教师泄漏试题,评卷教师任意提分、降分,监考人员不负责任,教职工通过各种渠道为考试不及格和受学籍处理的学生说情,教师和学生中的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等,全校学生和教师有权向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反映。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学生或教师的举报,并根据调查结果,在较短时间内给以正式答复。

2、对于积极检举、揭发考试中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职工和学生,各部门应酌情予以鼓励。对于经过调查取证,确认违纪或作弊,并且对于检举揭发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章  阅卷评分与成绩管理

第四十五条 统一评分标准。阅卷人要熟悉评卷工作,能够认真理解和掌握评卷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以维护评卷公正性。开始阅卷评分之前,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召集考评人员共同研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对评分标准的认识,并统一工作程序和办法。

第四十六条 组成阅卷小组。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根据不同课程分成若干阅卷小组,并指定阅卷小组负责人。阅卷小组负责人应根据阅卷评分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考评人员的分工和评卷。全部实行集中阅卷,采取分题、定人、流水作业的阅卷方式。分组流水作业,每组3-4人,按题型分组进行。分工时既要考虑工作量,又要考虑不同阅卷评分人员对不同题型或考核项目的熟练程度,做到用其所长。分工确定后,一般在阅卷评分过程中不得调换。

第四十七条 阅卷评分过程要求

1、考评人员应用红色圆珠笔判卷。

2、阅卷评分时不得私拆密封答题卷,不准撬看密封线内考生姓名、考号。

3、试卷评分要求

1)试卷首页记分栏,各大题实得分和总分填到对应的栏目,评分教师并要签名。

2)每小题评阅记正分,最低分为0分,不得记负分。试题题首要标明该题实得分数,对的要打对号,错的要打叉。将正分汇总后记入该大题题头的得分栏,并签名。

3)卷面上如有更改分数,更改处要有更改教师签名和相关教研室主任签名。

4)试卷全部阅完后,要统一复查、合分。对试卷作认真细致的复查、审核,以保证卷面分数的准确。合分人在总分后签名。

4、阅卷评分登分工作要在三天内完成。

5、非阅卷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室。

第四十八条 试卷复查

1、试卷复查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2、所复查的试卷对象为上学期期末所有考试试卷。

3、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对各相关教研室试卷进行严格检查,做出评价最终检查结果向各相关教研室)集中反馈。

第四十九条  登计分数的要求

1、按专业分组进行登记。

2、登分时注意试卷合计分数是否正确,若发现明显逻辑错误及时更正,并进行登记。

3、分数登记后要和试卷份数核对,以防漏登。

4、各相关教研室要对班级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对已退学和注销学籍的学生,登记人员要在其名字后注明并在成绩单左下角签名。

5、成绩单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上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电子文档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名单为准,不得任意删减和调整成绩册上的学生先后顺序。

6、试卷分析格式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成绩登记册为准,一般应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上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所有评定后的试卷、考查课的评分依据及成绩单均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

第五十一条 学生考试成绩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在下学期初统一公布。

第五十二条 每门课程考试的评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所教学生的总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学生答卷质量进行试卷分析,以提高教学和考试的科学化水平。

第五十三条 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按规定通过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查询。

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以及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与深化教学改革上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档案是在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保存的重要文献。包括教学行政文书、管理机构、目标职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人员信息、教学点信息、学生学籍信息、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业考核、学生毕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移动教学设备设施台帐等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象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送教下乡教学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档案管理作为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工作执行情况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检查与督查。

第二章 资料管理

第三条 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档案是学校实施送教下乡教学活动、过程与质量的具体体现,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档案工作列入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日程。

第四条 为加快教学档案管理向规范化迈进,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室,由专人负责,对有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  为促进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服务网站(页),向上级管理部门及学生本人公布网址及公共服务邮箱,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更新教学与管理信息;对于其它教学管理文件资料,能够实现微机管理的教学档案资料必须实行微机管理,便于调研与开发。

第六条 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学档案管理实行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制。送教下乡教学档案资料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明确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全体送教人员均是兼职档案员,日常工作中要随时积累档案材料,并按期向档案室移交。

第七条 教学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一、每学年开始后,由负责实施送教下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部署新学期工作时,同时布置教学过程管理文件目录。

二、每学期由专职档案员按文件材料类别进行积累,做到有序规范科学整理归档。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督促兼职档案员的档案建设情况,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教学管理文件材料的积累、建档工作。

四、坚持层层负责、定期归档的原则。负责实施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各级管理部门领导及所属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向档案室归档。

五、根据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各级颁发的法规和规定,每个学年开学后第一个月内进行年度集中收集组卷、装订入橱、分类保存等工作。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九条  学校要积极为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档案管理创造优良环境,实现教学档案管理科学化。档案管理要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手工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建立档案数椐库,同时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水、防火、防雷电等工作,确保档案管理高效、高质。

第三章 归档范围

第十条 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档案资料规档范围是:

(一)反映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活动全貌,对学校发展、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资料力求完整、准确、系统。

(二)送教单位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送教教学点、学生本人上交的重要文献资料。主要有组织机构建设、人员职责、教学目标、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人员信息、教学点信息、学生影像信息、学生学籍信息、理论教学信息、实践教学信息、学生考核信息、学生毕业信息、课程建设资料、教材建设资料、教学设备台帐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资料、影像信息等。

(三)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单位认为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资料、影像信息等。

第四章 送教下乡教学管理资料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本规定附件《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工程的教学规模和生产实践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教学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三条 教学管理档案资料的保管期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十四条  永久保管的教学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 上级机关制定并下发的对于送交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工程的有指导作用的文件材料;

(二) 同级机关、教学点、学生本人关于教学工作的来函、请示与有关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三) 有关单位关于教学点申请、使用、联合办学、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重要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四) 有关单位制定的送教下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五) 有关单位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字材料、音像等材料;

(六) 有关单位在送教下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资料。

(七) 有关单位关于送教下乡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八) 有关单位管理机构图、教学点分布图、分区责任管理分布图等教学管理图表;

(九) 学生本人影像信息、学籍录取表、毕业生登记汇总表、国家资助政策补贴费用申领表、复印件等资料。

第十五条 定期保管的教学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一)教学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有关单位在教学点、实习基地举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管理记录;

(三)有关单位教学管理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包括教学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图、教学人员信息(含聘任教师)、教师课程表、教学进度表等;

(四)有关单位在教学管理中形成的一般性事务管理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周工作安排、下乡记录、考勤记录等;

(五)有关单位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及请示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有关单位教学人员组织教学的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

(七)教学点任务与职责、教学进度与教学安排;

(八)学生本人上交的业务性资料、教学与实践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报告、阶段性计划总结、生产日志、技术咨询信息、意见与反馈信息等;

(九)有关单位组织阶段、年度教学与实践考试考核安排、命题标准、学生答卷及评分标准、考核记录、成绩汇总表等;

(十)教学设备台帐;

(十一)教学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档(计算机存档)、影像资料;

第五章 档案材料的归档、移交、接收和借阅

第十六条  归档的教学管理文件材料必须格式统一、字迹清楚、内容完备,教学文件一般归档一份。报送微机信息要逐级分层建立管理文件夹,目录层次清晰。一般应使用专业档案管理软件管理,微机内重要信息要留有备份。

第十七条  组卷时卷内文件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排列。

第十八条  按顺序编排页号,只要有文字,均应编码,页码位置在材料的右下角,并填写卷内目录与备考表。

第十九条  卷内文件装订整齐,不允许出现破损、倒装、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第二十条 办理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凡不符合规定者,应改正后再移交,移交和接受必须双方当事人签字;资料文件临时借阅必须履行借阅登记、定期归还双签字手续。

第二十一条  教学管理各种材料上交实行阶段汇总、学期末汇总与学年度集中汇总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序号

文件资料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分类号:  SJJX1   综合资料

1

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

永久

2

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法

永久

3

关于教学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简报、总结

永久

4

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

永久

5

各种教学方面的统计报表

永久

分类号:  SJJX2   专业建设与课程设置

1

上级有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验实训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永久

2

专业、实训论证、评估、申报、审批材料

永久

3

课程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

永久

4

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训建设统计表

永久

分类号:  SJJX3   招生工作

1

上级下发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

永久

2

招生简章

永久

3

各教学点录取名单、专业分班统计表

永久

分类号:  SJJX4   学籍管理

1

新生入学登记表、在籍学生花名册

永久

2

学生学籍表及电子信息

永久

3

学生学籍变动材料(留级、休学、复学、退学)

永久

4

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

永久

5

学生组织活动及组织建设材料

永久

6

学生处分材料

永久

7

每个学期理论教学考试考核与实践考试考核成绩汇总表

永久

8

学生本人影像信息、学籍录取表

永久

9

学生国家资助政策补贴费用申领表复印件等资料

永久

分类号:  SJJX5   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

1

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永久

2

各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

永久

3

教学检查、社会调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计划、总结等分析材料

永久

4

教材使用计划

定期

5

教师任课安排表、教师授课计划

定期

6

实验计划、实习计划、技术推广工作计划

定期

7

工作历、课程表

定期

8

任课教师教案

定期

9

实践教学手册、学生实习日志、学生意见反馈表

定期

10

考试安排表、考场记录、考场安排表

定期

11

教学实习和生产实践总结及有关材料

定期

12

每个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材料、试卷及答案、学生作业等

定期

13

移动教学设备台帐

定期

分类号:  SJJX  教学点

1

教学点的介绍材料

永久

2

教学点的工作计划等

永久

3

教学点的应用效果分析

永久

4

教学点申办报告及批复等

永久

分类号:  SJJX7   学生毕业

1

毕业生花名册及统计汇总表

永久

2

毕业生毕业录批表

永久

分类号:  SJJX8    教材建设

1

国家省规划使用教材目录

定期

2

校本研修计划、实施方案、应用报告及校本教材目录

定期

3

教材发放使用目录

定期

4

各类教材样本

定期

班主任管理办法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的骨干力量,也是学校与学生加强联系的桥梁。为了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班主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送教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送教下乡学生的特点,制定班主任管理办法如下。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对送教下乡工作认识到位,具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现代农民的强烈愿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积极进取,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3、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班主任的聘任

班主任一般由学校和教学点共同协商确定,校长审定后为班主任签发聘书。

三、班主任的职责

1、负责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鉴定等工作。

2、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根据本教学点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班级考核和奖惩细则。

3、负责学生自我管理队伍的组建,选拨、培养、考核和指导优秀学生干部。

4、认真及时填写学校档案和成绩表,做好班级学生的学籍、奖惩、学习和健康状况的记载,做了学生操行考核、奖学金及各类先进和评定。

5、主动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业务联系与沟通,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确立简便高效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力争成为本行业的模范带头人。

6、向学校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反馈学生意见,便与学校改进工作。

7、每次上课班主任必须提前到位,检查学生考勤,组织好学生上课。

8、安排好任课教师及司机中午的休息。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班主任的津贴及其发放

1、各教学点的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由基础津贴、奖励津贴两部分组成,农忙停课或放假时间不再发放津贴。

2、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确定。

3、奖励津贴一般以工作业绩作为主要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五、班主任的考核与评优

班主任的考核与评优工作在本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负责送教下乡的工作部门负责实施。优秀班主任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9月。评选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学校要对优秀班主任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如下: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以上。

2、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并得到本班学生好评。

3、能及时高效、认真准确的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

4、本班级学生遵纪守法,无重大政治事件、恶性事件和不安全事件发生。

5、能较好地组织本班学生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出勤率高。

6、能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产及生活状况,并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桥梁。

7、所带班级的学生中涌现出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敢当排头兵,在当地起到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担当新型农民的模范带头人。

专任教师管理制度

专任教师是履行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增强专任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专任教师管理制度如下。

一、专任教师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不仅严格要求,而且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处、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处、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所安排的教学任务上,深入研究学生需求,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大力开展教学研究,踊跃申报教研、科研课题,积极撰写教研、, 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在此基础上,努力开展专业性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6、维持课堂和实验、实习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主动与所属专业组、教研组及各个教学点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富有经验的老教师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专任教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1、在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接受学校和有关处、室的双重管理,配合学校和有关处、室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学校和有关处、室要热情支持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他们备课、授课和参加校内外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2、教学基本规范

编制授课计划。接受由学校有关处、室正式下达的教学任务后,要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结合专业实际和学生需求,认真编制授课计划,对课堂讲演、作业、实验、实训、复习、考试、实习等进行精心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实习)计划表、学期授课(实习)计划说明和学期授课(实习)进度表,报送学校有关处、室批准。批准后的授课(实习)计划不能随意改变,如须作局部调整时,需经学校有关处、室批准后才能执行。专业组长、教研组长、备课小组长有权随时检查本组内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师应认真接受监督。

备课与编写教案。备课时除研究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在自备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专业组、教研组举办的集体研究活动,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求抓住关键,讲清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在备课的基础上必须撰写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反映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课的类型、实施步骤和方法等。教案根据教学经验和熟练程度不同可详可略,但要系统、明确、实用。教师要提前写好教案。教师教案必须随时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

课堂教学。按课程表的安排上课,并按时上、下课。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并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由教务处下达调课通知单,不得私自通知学生停课或调课。上课前要熟练地掌握教案内容,带齐教具及演示实验仪器,准时进入教学场所。要按预定的教案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上课不得拖堂或提前下课,不应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变更进度,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教学进度计划时,必须提前向学校有关处、室申明理由,经批准方可修改进度计划。上课时仪表要庄重、教态要自然、语言要文明。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做好考勤记录,然后再开始讲授,课后应填写课堂教学日志。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好每一场教学活动。要根据现代教育学的观点,勇于改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要坚持互相听课,并通过评议,交流经验,共同进步。教师应欢迎其他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听课。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接受由学校有关处、室的不定期检查。

课外作业与辅导。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合理、恰当地给学生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外作业,布置作业时应把作业的目的、要求、完成的时间向学生交代清楚。要认真检查作业的完成情况,每次批改文字性作业后应填写批改作业记录并随时接受检查。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辅导后应填写辅导记录。

教学总结。每个课程或在某个学期实施的课程结束后,要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填写考核情况分析表,并妥善保管试卷。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并按时上缴教学总结报告。

三、奖励与处分

1、对于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专任教师,所属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2、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专任教师,所属学校应进行严肃处理。

3、对专任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其本人的业务档案。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指由学校聘请,兼职承担“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校外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扩大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教师队伍,科学管理教师队伍,提高兼职教师素质,发挥兼职教师的能动作用,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热爱农村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

2、对农民怀有深厚感情,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能与学生和谐相处,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坚持学习,能做到教书育人。

3、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三农”情况,熟悉农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或非农产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示范指导能力较强。

二、兼职教师的主要职责

1、传播文化知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的教育活动,反对封建迷信,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使广大农民不断提高文化素养。

2、传授科学技术。按照农事季节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需求,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综合教育教学,指导学生开展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活动,注重传播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

3、宣传政策法规。及时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经营管理能力、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

4、兼职教师的教学基本规范,按照《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三、兼职教师享有的权益

1、参加所属学校举办的业务学习或专题讲座,提高业务水平。

2、参加所属学校举办的有关会议、活动,了解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的业务工作。

3、参加文字教材编写、声像节目录制和进村入户开展教学、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4、获得一定的教学报酬。

5、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农村能人和能工巧匠,可不受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丰富的教学或生产技术指导经验。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积极探索适合农村职业教育教学的途径与方法。

5、能够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学生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6、具有胜任农村职业教育工作的身体素质。

五、兼职教师的聘任、考核与解聘

1、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农村职业教育工作需要和聘任条件,可以选聘行政、教育、培训、科研、推广、生产、经营等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和农村中的能工巧匠、田秀才、土专家等担任兼职教师。

2、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由聘任单位颁发《兼职教师聘书》。

3、兼职教师的聘期可根据教学工作或项目周期确定,也可由所属学校与兼职教师共同商定,一般为1-3年。聘任期满则自然解聘。如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续聘。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教师,可以解聘。

4、兼职教师的考核由所属学校负责。

5、各学校每年对聘任和解聘的兼职教师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工作管理规定

为推进送教下乡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工作,增强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学校送教下乡的服务意识,规范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和教学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制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如下。

一、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的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招生计划制定、学生学籍注册及档案管理、毕业证的发放等工作。

2、制定各专业理论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实施细则。

3、制定课程学习指南及教学设计方案,并组织教师实施。

4、制定考试、考核方案及命题要求。

5、组织培训教学管理人员,为教学点和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服务等。

二、加强班主任管理队伍建设。

各学校根据区域实际及生源分布,本着就近、方便学生的原则,以乡镇或村为单位设立教学点,按50人左右分班,每班设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职条件: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责任感强。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班主任可以从乡镇组织委员、成教校长、退休中学校长或有责任心的退休教师中聘任产生,也可以由教学点负责人兼任。班主任要协助学校抓好班级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经常总结汇报。

2、根据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风建设,抓好学生的专业课学习,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其他活动。

3、抓好党团建设,积极慎重地指导学生党团组织、班委会做好组织发展和班级管理工作,使学生党团支部、班委会具有凝聚力,使全体学生对班集体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4、协助学校做好对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及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做好学生奖惩工作。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等工作有权利、有责任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建立班级档案,认真做好学生考勤、课堂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校进行助学金的发放等。

三、完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

各教学点、教学班,经民主选举,班主任推荐,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立班级党、团组织。每个班级设立一个党支部(3名党员以上)、一个团支部、一个班委会,选拔一批优秀的学员加入到管理行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对班级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协助班主任工作。

2、党、团组织发挥要核心堡垒作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对优秀学生及时吸收其入党、入团。

3、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习、纪律和考勤等。

4、辅助任课老师实施教学,完成教学环节。组织联系学生,做好信息反馈等。

四、组建学生学习互助小组。

根据实际情况的自愿的原则,每个教学班学员组成若干个3-5人的学习小组。每个学生小组都要选举一位组长,组长要协助班主任参与班级管理。学习小组组长的职责是: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教学工作,负责通知、组织组员上课,督促组员学习和完成作业。组员的职责是:负责配合组长完成各自的学习任务,并帮助其他组员共同学习。学习小组成员的职责是: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在生产实践中积极宣传、推广所学的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为广大群众发挥示范带头的作用。

五、规范学生课堂听课行为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应时刻注意课堂中的行为规范,维护好课堂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要求学生做到:

1、提前做好上课准备,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

2、认真听课,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课堂上不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

3、不在教室吸烟得将小孩入教室

4、关闭手机或将手机改为振动以免影响他人听课

六、实施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每学年,学校对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的教学安排,能按时上课,能按要求完成作业,学习认真刻苦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发给助学金。对在学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一定荣誉的表彰或学分的奖励。优秀学生标准:1、学习热情高,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要求完成作业且学业成绩优秀。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结合学习在农业生产某一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在本领域内有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3、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结合学习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4、农村基层干部通过参加学习,能结合本村实际,带领群众积极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能带领群众创业致富。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对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校将酌情停发助学金。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2)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3)学员每学年旷课累积达到18学时者。(4)不服从学校的教学活动安排,无组织无纪律,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者。

学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消学籍。

学生学习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送教下乡学生学习过程,改变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方式,强化过程控制和过程性考核,体现考核的教育功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学习考核工作是教学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学生学风和学习效果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风和教学质量的检验。

第三条  学生学习考核工作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实践性、严格性”的原则,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生学习考核工作在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教学点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要分别制定各专业考核方案,根据每个教学点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核要求。

第六条  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考核方案统筹安排考核过程,负责检查各教学点考核组织情况。考核内容、方式由学校送教下乡工作办公室把关,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

第七条  考查课程由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任课教师按过程性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第八条  考核记录及考核结果由任课教师填写完成后交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汇总存档。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九条  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都要进行成绩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要在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

第十条  学生的学业成绩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实践成果考核三种方式。学生的学习始终在教师的监控之下,学生始终了解自己每部分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

第十一条  考试课程采用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堂笔记、作业完成、学习情况总结、模块验收等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终结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考查课程采用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堂笔记、作业完成、学习情况总结、模块验收等过程考核评定成绩。

第十三条  教学实习和实践课采用实践成果考核成绩,成绩单独考核和记载。

第四章  命题与试卷

第十五条  考试课程在课程结束后所进行的终结性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小论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口试、辩论、实践操作、产品制作、问题设置和现场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考核内容与标准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掌握与职业能力培养方面。

第十六条  闭卷和开卷考核的时间一般为90分钟,原则上由相关教研组的教师统一命题。

第十七条  考试命题要求同时出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考核点重复率不能超过20%。考试前随机抽取一份做考试用卷,另一份留作备用。

第十六条  采用小论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口试、辩论、实践操作、产品制作、问题设置和现场能力测试等其他形式进行终结性考核的,由任课教师写出考核方案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有关资料要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存档。

第五章  参加考核的条件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考试课程学生缺课时数累计18学时(含18学时)及其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十八条  考查课程学生缺课时数累计18学时(含18学时)及其以上者,该课程成绩记零分。

第十九条  教学实习、实践课学生缺课累计18学时(含18学时)及其以上者,该实习成绩记零分。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认真考勤,学校应根据学生出勤记录进行核实,在期末考核前把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到教学点,由学生所在教学点通知学生本人。

第六章  补考  缓考  

第二十一条  补考

(一)考试课、考察课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一学年同一课程考试时进行。补考工作各项要求参照期末终结性考核要求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补考,予以注销学籍处理。

1、每学年有五门(含五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每学年有四门(或以下)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后仍有四门不及格者。

3、补考后累计有五门(含五门)以上成绩不及格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只能在毕业前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准后方能参加毕业补考。

1、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2、考试作弊者;

3、教学实习或实践课不及格者。

(四)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在毕业前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准后可以参加一次参加毕业补考。

(五)补考成绩60分以上者,均记60分,60分以下者,按实际成绩记。

(六)学生补考成绩经任课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缓考

(一)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确因工作或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时参加终结性考试时,必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班主任、所在教学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缓考。

(二)缓考者参加正常补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载。

(三)缓考不及格者,在毕业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能参加毕业补考。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总评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总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核成绩和实践成果测评成绩共同组成。

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主要由出勤、课堂表现、笔记和总结、作业完成和模块验收五部分组成,按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一般占课程成绩的50%,占总成绩的25%

第二十五条  公共课模块的所有课程和专业课模块的部分课程为考试课程,专业课模块考试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为考查课程。专业课模块的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由学校送教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十六条  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都要进行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的成绩由任课教师为主,班主任、教学点负责人参与共同进行评测。满分为100分,其中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一般,低于60分为不合格。各项考核内容的计分标准为:

1)出勤:出勤情况为参加过程性考核的基本资格。凡某一课程课堂教学迟到5次以上或旷课9课时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过程性考核的资格。

2)课堂表现:满分20分。包括课堂纪律、课堂提问、课堂回答问题、参加课堂和分组讨论等环节,可采取分次打分,再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要求每学期每位学生都要有分数记录。

3)笔记与总结:满分25分。包括每一堂课应掌握的知识重点和技能要点记录,自学笔记、实践过程记录、学习训练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总结,学习训练的收获与感受等。笔记与总结定期查收,定期反馈,并作为分数记录,以利于任课教师了解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解决知识和技能难点,也有利于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可采取分次打分,再计算平均分的方法。

4)作业完成:满分25分。根据课程特点及能力要求的标准,可区分课后作业完成情况和活动作业完成情况。如公共课以课后作业完成情况为主,而一些专业课、技能课、实训课则以活动作业完成情况为主。教师根据不同的作业形式可收取作业本、活动记录或实际考察活动结果,采取分次打分,再计算平均分的方法。

5)模块验收:满分30分。每一单元或模块结束时对学生进行测试。由于单元或模块内容不同,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例如学生总结、实际问题解决、小测验等,采取分次打分,课程结束后的平均分数作为学生本部分的成绩。

第二十七条  考试课程的终结性考核采用百分制,一般占课程成绩的50%,占总成绩的25%。

第二十八条  考查课程的终结性考核成绩可以采用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般不再另行组织。

第二十九条  实践课成绩满分100分,占学生学业总成绩50%。实践课成绩的测评按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第三十条  每位任课教师要认真执行过程控制考核方法,严肃考核过程,认真填写过程考核成绩表。教师应在相应的任课教学点及时公布学生的过程考核结果,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不足,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教师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第八章  考核纪律

第三十一条  各教学点负责人要向学生讲清考核的意义及考核要求,杜绝作弊,对于过程性考核中上交的笔记、总结、记录等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按零分记,对于期末终结性考核采用闭卷或开卷考核的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三十二条  教师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考核标准对每一个学生进行考核,做到客观、严格、公平,公正,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对考核结果存有疑虑,必要时由班主任向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核对答复。

第三十四条  每学期期末任课教师对所承担课程进行考核分析,全面总结。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学生课堂学习出勤管理规定

一、学生参加课堂学习时应佩戴学校发放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听课证。

二、学生参加课堂学习需持听课证签到,不准代签。

三、学生参加课堂学习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每次按旷课1学时对待。

四、学生参加课堂学习时有病或有事不能到达或需要外出,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旷课对待。

五、学生无故缺课且不能在一天之内说明原因和补假的,按旷课一次论处(每次按3学时计算)。

六、学生参加课堂学习请假须亲自撰写书面请假条,打电话请假和委托他人捎口信请假无效。

七、学生出勤情况为其参加过程性考核的基本资格。凡某一课程课堂学习迟到5次以上或旷课9课时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过程性考核的资格。参加公共课模块和专业课模块的任一课程课堂学习缺课累计达到18个课时以上(18个课时),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须对该课程予以重修。

八、学生每学年旷课累积达到18学时,学校可以对其予以劝退,注销其学籍。

九、本管理规定一经制定需严格执行,规定内容的解释权归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学生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2、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树立牢固的质量观念和刻苦学习的思想,勤奋学习,认真思考,努力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自觉培养“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积极主动地将所学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工作实践。

4、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孝敬父母,尊敬他人,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5、尊重教学点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教学点公共设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遵守教学点管理制度,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主动关闭手机,不大声喧哗,不带小孩进入课堂,良好的教学秩序。

7、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内清洁,不吸烟,不乱扔纸屑及杂物

8、学生着装得体大方、仪表庄重,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上课。

9、严格请假制度不代替他人听课签到。

10、模范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树立爱国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尊重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活动。

 2、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对违法行为勇于揭发检举,敢于批评。

3、谈吐有礼,举止得当,尊重他人。提倡使用普通话,不讲粗话、脏话。不看、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不酗酒,与邻里和睦相处,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在公共场所不起哄滋事,注意交通安全。

5、爱护公物,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刻,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惜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6、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不迟到、早退、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应事先按程序办好请假手续。

7、上课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做好笔记,关闭通讯工具和音乐播放器,保持教室安静,不带小孩进入课堂。

8、着装得体大方、仪表庄重,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上课,不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

9、诚实守信,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违规作弊,与他人相处以诚相待,不说谎话和假话,不代替他人听课签到。

10、关心、热爱学校和班级,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来源:craser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中专生
·保定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
·博野县教师八不准
·2007河北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听课制度
·机械加工技术专业人才培养
·博野职教中心组织开展听课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
·送教下乡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首页 | 学校概况 | 专业设置 | 校务公开 | 招生考试 | 教学研究 | 德育在线 | 师生天地 | 图文展示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2007 博野职教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2024077763号-1
校址:博野县兴华南街230号  邮编:071300  电话:0312-871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