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专业”任课教师职责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不仅严格要求,而且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处、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涉农专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所安排的教学任务上,深入研究学生需求,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大力开展教学研究,踊跃申报教研、科研课题,积极撰写教研、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在此基础上,努力开展专业性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6、维持课堂和实验、实习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主动与所属专业组、教研组及各个教学点的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富有经验的老教师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