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送教下乡” 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冀组通字[2009]27号)
各市委组织部、农工委(部),市教育局:
《关于推进“送教下乡”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意见》已经省委组织部、农办、省教育厅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2009年7月7日
关于推进“送教下乡”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意见
(2009年7月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就推进“送教下乡”,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的和意义
1、大力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短期实践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是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利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广校等多种教育机构培训人才,是实施新农村建设“领头雁工程”的明确要求。“送教下乡”是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创新,是职业教育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有益尝试。
2、推进“送教下乡”,通过农村职业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形式,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有利于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和创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稳定;有利于加强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要求及培养目标
3、推进“送教下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着力建设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具有强烈进取心和奉献精神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积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使他们成为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
4、坚持以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教育培训,使大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返乡农民工、专业户、复转军人等有志青年,接受正规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掌握生产经营技术,成为具有一定技能、可自主创业或再就业的新型农民,成为“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技术人才。
三、培养模式和招生对象
5、坚持农村基层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步推进,学习实践与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协调进行,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教育分别展开。
6、“送教下乡”招收对象为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专业户、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培养形式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学交替,并适当延长修业年限。采取集中学习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农闲时间集中上课,农忙时间兼顾学习和工作。课程设置模块化,注重技能训练,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侧重学习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知识和技能。授课形式上,把专业课堂搬到乡镇和农场、养殖场,方便学员上学,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7、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工作,由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和农民教育特点,拥有涉农专业师资、教学设施、实践基地等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承担。采取学员自愿报名,学校统一录取,实行注册入学,享受全日制中职学生待遇。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8、高等学历教育根据冀发(2008) 14号文件精神,依托河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教学点设在各市县电大,由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安排教学工作。学员由乡镇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合格后参加入学水平测试,经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审定入学资格后,报中央电大终审,合格者予正式注册。学习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各市县乡村可对学员的学费和相关费用给予相应补助。学员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9、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谋划思路和良策。省教育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省农村和各承办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方案。
1 0、严格把关,合理布局,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遴选教学培训机构和教学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稳妥可行的招生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学校,防止盲目求大求多。各承办学校要明确职责,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学、组织考试,确保教学质量。在具体落实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机制和制度,指导此项工作在全省全面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