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08年高考学生使用身份证的几个问题
一、我市公安机关已发出专门通知,要求自2007年11月24日起,各派出所户籍室停止周末休息,充分利用周六、周日时间集中组织为高三学生办证,直到办完为止。如学生周一至周五有时间,也可组织办理。
二、已协调好省公安厅,专门开辟学生制证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为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制证,保障考生用证。
三、正确理解冀招委普[2007]4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在报名和考试时,可出具户籍部门开具的带有照片和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从2009年起,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近日发现有的学生和家长在文件理解上存在误区,忽视了户籍证明和临时身份证也是2008年高考使用的合法证件。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告知不要盲目着急,公安机关在积极办理身份证的同时,还有办理速度很快的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作为应急措施。如遇证件丢失,公安机关可及时开具户籍证明或补办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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